為確保學校財產及校園師生的安全,使師生有一個安全、文明的環境,制訂如下制度。1、學校公寓樓由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;每日由一名行政領導值班;節假日安排專人守校值班。2、學校在夜間、中午、休息時間安排巡邏人員對學校重要部門和要害部位進行巡邏守護。3、值班、巡邏人員必須加強自身建設,具有一定的組織性、嚴格的紀律性和政策性及強烈的責任感。4、值班、巡邏人員由德育處和武教處統一管理,武教處具體組織。德育處對